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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点击数:

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dz.gov.cn/) 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邮编: 130000;电话:0431-846532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营商环境局的具体指导下,我中心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及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各项流程及标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原则,以主动、高效、规范和廉洁自律为目标,强化措施,规范程序,群策群力,克服困难,依法合规开展工作,全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等媒体共计协助各部门发布46条招标公告、40条中标公告和23条合同公示,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采购工作,并针对重点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等方面内容,方便百姓进行查询。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在政务外网网站部门动态发布招标采购最新法律法规及解读信息,保证招标采购业务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在区营商环境局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中心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存在信息更新滞后的问题。

2、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内容的文字排版和图片样式不够规范。

今后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设立专人负责制度,专人专管,增加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人员,保障政务信息第一时间进行编辑和发布,做到信息实时、有效的更新。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务公开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整理、汇总、反馈,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2、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对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及相关政策要求要熟记于心,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