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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dz.gov.cn/) 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吉林大路6188号;邮编: 130000;电话:0431-8982583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的要求,紧密结合党工委管委会具体工作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作为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担当,协调沟通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官方网站、政府多媒体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对外宣传相关政策信息。截至202312月31日,我局在区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20条,其中营商环境建设之窗栏目发布79条信息,长春经开信用专栏发布8条信息,建设工程招投标专栏发布233条信息“政企通”平台区县发布栏目发布48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发布88条信息政府多媒体平台采用4条信息。全年依申请公开0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二政务公开的为民为企服务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按党工委管委会要求,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需要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力度。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重点公开、重点解决,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