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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的要求,紧密结合党工委管委会具体工作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作为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担当,协调沟通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官方网站、政府多媒体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对外宣传相关政策信息。截至202212月31日,我局在区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信息219条,其中营商环境建设之窗栏目发布173条信息,长春经开信用专栏发布45条信息,企业供需信息展示平台专栏发布1条信息“政企通”平台区县发布栏目发布63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发布133条信息。政府多媒体平台采用56条信息。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质量有待改进。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扎实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