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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化体育和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dz.gov.cn/) 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0431-8461289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始终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做好解读回应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开效率和覆盖面。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实行科学化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信息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和利用有章可循。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机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实际需求,本机关不断拓展平台功能,对平台进行定期维护和升级改造,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审计局政务工作进行汇总统计,完善网站功能,内容更加丰富、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努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所提高,但是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问题体现在:政策解读不够深刻、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重点领域信息不全面。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突出抓好行政审批、执法处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全面性和时效性。二是提高创新能力,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提升解读方面的能力,争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政策、形式进行分析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