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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文化体育和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点击数:

2022年文化体育和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文化体育和教育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实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维护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通过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保障人民群众对学校招生、学校建设、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更加全面完善,需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及时性、有效性。2023年,坚持围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提升工作意识和工作水平,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使用更加多元的方式对政策措施进行及时、准确、生动地解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