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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区统计工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长春经开区统计工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工作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dz.gov.cn/) 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开区政务中心902室;邮编: 130000;电话:0431-84831270。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长春经开区统计工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统计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经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部署,认真开展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提高我办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全年发布政务信息9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解读还不够到位。对此,2024年,我办将继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创新主动公开形式,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工作的透明度、公众的理解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对信息发布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深入研究分析公开规律,总结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特点,继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