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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储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土地收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dz.gov.cn/) 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吉林大路6188号;邮编: 130000;电话:0431-848558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中心实际工作,提升工作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运行,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助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在管委会的统筹领导下,我中心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高度重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项会议,并亲自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单位的重点工作,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积极处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存在问题及时改正。

二是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具体流程,以政务公开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了我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各科室设置公开工作专员,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不断加强和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连续性不够。

改进情况:针对此类问题,强化内设机构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保证信息公布的时效性、连续性。

2、公开内容不够深刻

改进情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走深走实,及时公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规范政务公开,确保公开质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多媒体等渠道,尽可能让干部群众及时、全面的了解公开内容。

3、政务公开创新性不足

改进情况: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