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dz.gov.cn/) 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联系。地址:长春市机场大路7299号;邮编: 130000;电话:0431-81880193。
一、总体情况
商务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全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次,上传信息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成绩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今后将组织局内各科室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严肃纪律,提升服务水平,做实长效机制建设。二是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初审,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商务局务求实效,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与实际相结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请初审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并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结,打造优质的审批服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