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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dz.gov.cn/) 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邮编: 130000;电话:0431-8480979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及其他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6条,局网站更新各类信息211条,主要包括部门通知公告、审计动态、各局工作动态等各项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1起公开行政复议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完善了政务信息审核上报工作,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审计局政务工作进行汇总统计,完善网站功能,内容更加丰富、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总结,努力学习,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审计公告等重大信息政策解读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断升级,与时俱进 

  2024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精神和中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争取将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