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经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dz.gov.cn/) 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邮编: 130000;电话:0431-892282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暂行)》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信息,深入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政务公开水平。

2023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主动公开项目核准行政许可信息6,同时在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公示。主动公开预算和决算财务使用情况,做到财务公开透明。及时发布项目申报等公开信息,做到了内、外网公布信息统一,便于企业及时知晓惠企政策并积极参与项目申报。适时更新我局相关工作职责信息和组织机构信息,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便于群众了解我局工作职责,从而更好服务群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照按规定做好落实,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高度、深度认识尚浅,信息公开频率需要进一步加强,做到随审随公开;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我局将全面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审批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质量时效和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深入研究分析公开规律,总结产业信息公开工作特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除进行文字解读之外,有条件的进行视频解读、图表解读,增强政策信息解读的有效性,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