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及其他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他政务)50余条,主要包括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政策信息等,我部门未办法行政命令、行政许可、未有行政处罚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办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办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完善了政务信息审核上报工作,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审计局政务工作进行汇总统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完善网站功能,内容更加丰富、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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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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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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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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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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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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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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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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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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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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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存在信息量不足、时效性欠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审计公告等重大信息政策解读还还有上升空间。
2022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精神和中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强化宣传力度;二是大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