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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点击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营商环境局的具体指导下,我中心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及部署,积极推进房屋征收工作政务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改革,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现对2022年度我办政务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在区营商环境局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政务公开信息来源存在缺口、内容单一。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程度不足,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队伍建设薄弱、力量缺乏

今后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拓宽信息来源进一步深化学习,熟悉文件要求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结合平时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二、拓宽公开渠道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使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和水平。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