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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4-0591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4-0591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关于开展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及人才引进公告(2号)》总体安排,现就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510日(星期五) 9:00—11: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478号)。

三、注意事项

(一)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代理人带办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执业(职业)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面试考试前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4849616 8464407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