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估机构参与长榆高速项目报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长榆高速项目范围内民宅、市政道路及林木进行征收。现对评估所需要的中介机构开展报名工作,拟选取一家房地产评估公司作为该项目评估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榆高速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至区界,西至102国道,南至兴北大路,北至中山大街与湖州路交汇。
三、委托部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委托内容
评估被征收范围内民宅、市政道路及林木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民宅、市政道路及林木的市场价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及解释说明。
五、报名资格条件
1.需列入政府政采云采购名单范围内的评估机构;
2.在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评估记录;
3.评估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评估机构相关资料
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并附具下列材料:
1.机构简介;
2.机构与估价师资质证明材料等。
七、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16时止。
3.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大厦401室,机场大道7299号),自行填写报名表后当面提交报名表。
4、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81880363
王先生,联系电话:18643140750
逾期报名无效。
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