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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1-00710
分  类: 土地;公路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标      题: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烟筒山至长春段高速公路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21〕15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1-00710 分  类: 土地;公路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标      题: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烟筒山至长春段高速公路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21〕15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烟筒山至长春段高速公路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长经技管〔2021〕155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烟筒山至长春段高速公路项目符合政府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黎明村村界,南至黎明村村界,西至绕城高速,北至空地,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此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14日发布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烟筒山至长春段高速公路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长经技管〔2021〕10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