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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1-1065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旅行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21〕9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1-1065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旅行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21〕9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旅行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经技管〔2021〕96号

各相关部门:  

    现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旅行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82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旅行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长春市重点领域场所消防安全及其他领域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安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区文体旅行业领域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旅行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配合全区开展文体旅行业消防安全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推动文体旅行业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规范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旅行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王大鹏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于冲浪  区公安分局局长 
      刘丽英  区文教局局长 
  成 员:李永盛  临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健  会展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 璞  世纪街道办事处主任
      钱 进  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炳吉  兴隆山镇镇长
      董 石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黄建成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郑洪飞  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韩宇新  区文教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教局,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办公室主任由文教局副局长韩宇新担任。 
  三、治理范围  
  歌厅(KTV)、舞厅、网吧、电子游艺厅、影院、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体育健身场馆、旅行社等文体旅场所经营单位。  
  四、整治内容 
  整治重点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内容》(附件2)的基础上,结合文体旅行业实际,同时还要强化以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排查整治。  
  (一)强化场所建筑安全。建筑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场所经营单位使用建筑物及场地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卫生安全要求。对使用建筑物及场地违法违规的及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场所经营单位依法关停整改。  
  (二)强化依法经营。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各种经营许可手续完备、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是否依法经营。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坚决打击,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经营场所。  
  (三)强化行业企事业单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严厉查处违规行为。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强化行业施工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及施工方管理,落实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冒险作业。严格落实特种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管理规定,严防高空坠落、倒塌、触电和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强化行业重点企业单位安全管理。推行歌舞娱乐(KTY)场所、印刷企业、体育场馆自行聘请第三方专业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出具合格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五)强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大型文旅活动的审批报备,督促主办(承办)方制定完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做好活动期间人流管控。  

  (六)强化旅行社安全管理。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更换;旅行社要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发布安全风险提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租车环节管控,签订规范租车协议,严禁租用“黑车”;加强对导游和领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好行前准备和安全检查,强化危险路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行车安全防范。 
  (七)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和特种设备要取得检测报告,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每天营业前要进行一次安全试运行,严禁“带病”运行,确保绝对安全;要加强安全风险提示,完善水面和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对游客做好安全风险警示提示;要加强客流管控。做好客流的实时监测,严格控制客流,及时采取限流、疏导、疏解等措施,坚决防止拥挤踩踏、坠落事故发生;加强日常巡查巡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八)强化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督促系统行业企事业单位制定并落实防汛责任制,编制修订防汛应急预案,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排查治理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  
   各部门、各单位按《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落实组织机构及人员,进一步细化明确治理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聘请专家检查重点企业场所单位,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边查边督导整改。
  (二)综合治理阶段(7月26日至10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进行调度、督导、通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要积极发动文体旅行业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底数,逐一查清隐患。  
  (二)严格整治措施。各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要坚持依法行政,从严从重处罚,统筹协调执法力量和执法时间,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整治中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对经营手续不全的违法经营单位,全面实行“黑名单制度”,由各执法单位联合取缔。采取日常检查、错时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排查,依法用好行政处罚措施,全力消除火灾隐患,从严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密约谈告知。各部门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进行约谈,督促依法履职、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屏、宣传单、宣传册、公众号、微信群、微博、抖音和宣传栏等媒介,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街(镇)属地化监管。学校、社区网格化工作机制。街道统一牵头,各社区联动。构建“一个监管网”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体系和基层防控机制,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要压实责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将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员、每个企业、每一平方米,坚决消除安全监管死角、盲区,确保全区文体旅行业安全稳定。  
  二要强化组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各单位在前期各专项行动开展的基础上,以防风险为目标,深入开展文体旅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前期工作发现的薄弱环节,查漏洞、补短板,加强火灾防治、危化品综合治理,旅游和游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涉水领域、汛期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隐患排查、风险化解和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要加强执法,保持安全生产高压严管的工作态势。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下沉一线,针对季节性、阶段性、时期性安全生产情况,加密检查频次,形成全时段、全覆盖的安全监管。要对前期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回头看”。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行业安全生产治理合力。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