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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1-05525
分  类: 规范性文件;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开展“以案促改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21〕6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1-05525 分  类: 规范性文件;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开展“以案促改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21〕6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关于印发《开展“以案促改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经技管〔2021〕65号
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四街一镇、综保区各部门:
  现将《开展“以案促改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开展“以案促改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我区决定在全区行政执法部门中开展“以案促改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紧围绕行政执法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化措施,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线,以“以案促改”行动为抓手,健全执法制度,明晰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降低行政执法案件败诉率,减少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数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工作内容 
  围绕近年来我区行政败诉案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情况,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并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五大行动。
  (一)开展“以案促改”跟踪问效行动。针对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涉诉五项指标的开展情况,统计汇总我区涉及行政执法类行政败诉案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涉案部门认真查找案件败诉、纠错具体原因,确保案件已按要求履行落实,围绕案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要通过跟踪问效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案件办理水平,切实达到以案促改目的。(牵头部门:政策研究室,参加部门:涉案部门)
  (二)开展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动。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市对口业务部门编制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方面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参照执行或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参照执行市对口业务部门“一案三书”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对作出不予、减轻、从轻处罚决定的,同步下发相应的处罚决定书、行政建议书、信用承诺书,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供给。(牵头部门:政策研究室,参加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开展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提升行动。充分利用吉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工作,实现对行政执法主体统计、公示、查询和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的动态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方面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将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全部纳入培训范围,一方面开展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执法人员身份符合执法岗位要求,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确保持证上岗;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牵头部门:政策研究室,参加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行动。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和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执法工作流程抽查检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权限、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行政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及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案卷评查。聚焦重点执法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出优秀案例和较差案例,以供学习参考。(牵头部门:政策研究室,参加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行动。编制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应急管理等领域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标准化指引,明晰权责边界;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深入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牵头部门:政策研究室,参加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四街一镇)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行刑衔接”沟通协调机制。围绕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矛盾问题,加强与司法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强化措施,使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之间执法思维和执法理念达成共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二)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情况调查。了解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以及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及时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推进方式和方法做出适度调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以案促改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政策研究室制定经开区本项工作具体活动方案,对需要完成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时间节点。
  (二)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10日)。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职责以及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按时完成各阶段部署的各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11月10日)。各行政执法部门、四街一镇对本单位涉及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政策研究室。政策研究室形成全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于11月底报市司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执法部门、四街一镇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该项活动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四街一镇要认真组织,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部门(处室),扎实推进。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节点,采取强有力举措,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四街一镇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和举报。要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学习方案,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去。
  (四)严格监督考核。政策研究室将不定期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四街一镇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存在敷衍、拖延、落实不力等行为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