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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1-04582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21〕2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1-04582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21〕2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长经技管〔202125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长春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推进方案》,全力推动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32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了切实巩固“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全力推动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长春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推进方案》,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保安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经开区2021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经开区2021年水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经开区2021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2021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稳中向好。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空间、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污染物管控。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持续提高秸秆“五化”综合利用能力,严格秸秆禁烧管控,加强农业源和畜禽养殖业氨排放综合管控。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继续推进清洁供暖,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推动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锅炉监管力度。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源头防控,强化“散乱污”企业监管,全面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对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推进扬尘污染治理,精细化管理城市扬尘,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强化餐饮业油烟监管。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防联控,推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有效降低采暖期大气污染负荷。

  (二)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强化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统筹”,努力推动水生态环境系统质量及稳定性从根本上转变。深入落实河长制,冬春季、汛期前,集中开展清河行动。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兴隆山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兴隆山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强化重点行业管控和清洁化改造,推进企业深度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施水安全保障工程,提高水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加大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加强重点流域治理机制建设,编制实施流域重点治理规划。

  (三)巩固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坚守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重点推进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地表水协同防控。实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程,加强土壤重点源环境监管,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流转管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行动,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体系建设,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强高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健全企业应急防范体系,聚焦“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领域,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紧盯重大化工项目,全面开展“邻避”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防范应对机制,避免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积案,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逐案落实化解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组织实施

  (一)开展“两清一服务”行动(1-3月)。按照省市部署,开展清河行动,在化冰期集中清理河道生活垃圾、柴草垛、废弃物、畜禽粪便等,防止各类垃圾随融冰、融雪进入河道、污染水质;开展清除秸秆行动,采取秸秆深翻和离田方式,最大限度减少秸秆露天焚烧隐患。结合省市服务重大项目行动和“三早”项目实施,现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时限,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二)开展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推进行动(4-5月)。以省市推进行动为契机,利用项目开复工黄金期,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复工复产。对已经基本完工项目,抓紧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尽早投运达效。对在建项目加快推进复工复产,确保按期建成投运。对前期手续完备项目,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抓紧开工建设。

  (三)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行动(6月)。按照省市部署,利用主汛期前1个月时间,集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压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四)开展强化监督重点帮扶行动(9月)。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强化监督、重点帮扶行动,开展问题查找,加快推进解决;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制定完善秋冬季污染治理设施达标运行、秸秆全量化处置、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等措施和方案。

  (五)开展秋冬会战(10-12月)。组织各部门全面启动秋冬百日会战,重点抓好秸秆全量化处置,污水处理厂、燃煤供热锅炉和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合力攻坚机制,各部门按照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和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组织指导各行业系统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定期对各部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预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相关部门分别受理、及时转办督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理机制,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矩阵作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监督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