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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1-04580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21〕2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1-04580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21〕2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经技管〔202123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长春市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持续改善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32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果,落实“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持续改善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根据《长春市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加强4家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农药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二、基本原则

  源头控制、预防为主。以保护和改善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污染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坚守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重点推进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地表水协同防控。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根据我区实际,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评估考核,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程

  1.加强土壤重点源环境监管。经开区共4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分别是艾仕得涂料系统(长春)有限公司、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春通利铝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其建立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制度,制定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1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编制隐患排查报告,制定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2月底前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在网上完成公示。(生态环境分局)

  2.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2020年排查并上报一处疑似污染地块(吉林省宏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要持续排查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在6个月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并与与规自分局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数据信息,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污染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生态环境分局、规自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建设用地流转管控。经开区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拟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等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应将土壤环境质量情况作为其用地规划、土地储备等环节要件,实现净土入库,避免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的地块被开发利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回收、转让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要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生态环境分局备案。(规自分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二)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4.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保证一街一镇农村生活垃圾日转运、日处理。加强村庄日常保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城市管理局、社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科学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期目标,将兴隆山镇目前未纳入征拆计划的4个建制村(隆东村、分水村、安龙村、新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实现应接尽接;长期目标,将东方广场街道未纳入征拆计划的3个建制村(杨家村、黎明村、三道村),结合实际,按照纳管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治理模式,有序科学治理。

  目前,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街一镇村屯农改厕工作已经完成,要做好旱厕粪污利用和定期清理,避免粪污下渗和直排。(生态环境分局、社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行动

  6.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以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加大以测土配方施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为主的科学施肥工作力度,加大绿色防控及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力度,为辖区全部玉米种植户免费提供赤眼蜂。(社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广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强化技术指导,按需开展进村入户技术指导工作,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逐步趋向科学用量。(社发局负责)

  8.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体系建设。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地膜回收与利用网络体系,大力推进地膜全量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田间残余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履行回收处理义务,推进一街一镇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建立回收台帐。加强已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管理,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社发局、东方广场街道、兴隆山镇负责)

  9.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经开区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加强现有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散养户管理,鼓励粪污自家发酵还田利用,避免污染河流现象。(社发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职责,确保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指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强环境监管

  应用省级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平台,推进建设用地管理全过程监管信息化。持续做好污染地块分布“一张图”和污染管理“一张清单”动态更新管理。提高部门协作监管水平,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规自分局、社发局配合)

  (三)抓好项目谋划

  围绕辖区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积极谋划项目,加强源头防控、风险管控、修复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项目的储备,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

  贯彻“依法治污”,多途径、多方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培训,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提高参与污染防治的主动性,提高全社会依法治土的责任和意识;宣传工作向农村延伸,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新闻信息中心、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