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指挥部更名及调整成员的通知
长经技管〔2019〕110号
机关各部门、四街一镇、各事业单位、综保区各部门、各驻区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指挥部更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对其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 何泉秀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综保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赵心锐 综保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王大鹏 管委会副主任
丁万钧 管委会副主任
曹 臣 综保区管委会副主任
吕 东 综保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王 彪 管委会副主任
宋开春 管委会副主任
张运广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王晓强 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陈艳鹏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洪 岩 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已名 经济发展局局长
金海玉 商务局局长
侯永楠 政策研究室主任
李 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丽英 文教局局长
王绍英 财政局局长
黄大光 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费欣伟 审计局局长
李 凯 建设发展局局长
杨景松 综保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杨 威 规划局局长
高学福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邹德涛 环境保护分局局长
刘 峰 社会发展局局长
司 超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晁 军 公安分局局长
田中华 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张永刚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周立伟 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
王占红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
刘继明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徐太德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温国峰 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侯伟光 东方广场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铁南 兴隆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东方广场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指挥部、兴隆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峰兼任;东方广场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指挥部设在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由侯伟光兼任;兴隆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指挥部设在兴隆山镇政府,负责人由王铁南兼任。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