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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18-10857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经开区进一步对无资质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18]321 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18-10857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经开区进一步对无资质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18]321 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关于印发《经开区进一步对无资质幼儿园

  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经技管〔2018〕321号

 

各相关部门:

 

  为维护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现将《经开区进一步对无资质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经开区进一步对无资质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公安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长春市民办教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春市关于对无资质幼儿园进一步清理整顿的工作方案》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安全健康成长,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开区决定对区域无资质幼儿园及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把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切实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维护学龄前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齐抓共管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管委会统筹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态势,公安、卫生计生、食药监及信访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对托幼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卫生条件评估及餐饮环境安全监管等工作。

 

  (二)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的原则。全面掌握无资质幼儿园基本情况,明确未获审批原因,做好整体分类,制定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幼儿园扶持整改办法。在整改过程中,要严格依据相关幼儿园法律法规文件和各项国家标准,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确保排查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于无资质幼儿园,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拿出整改办法和时限要求,分类对待,合理解决。依据办园标准做到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

 

  (三)标本兼治、逐步完善的原则。以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为契机,结合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积极研究推进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增加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

 

  三、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工作的统筹领导,确保工作有效推进,成立由管委会副主任王大鹏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大鹏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丽英 文教局局长

 

           王已名 经济发展局局长

 

           杨 威 规划局局长

 

           刘 峰 社会发展局局长

 

           司 超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洪 岩 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主任

 

           孙义甫 临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王德远 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关大维 世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徐洪权 会展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张运广 兴隆山镇党委书记

 

           马伟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局长

 

           晁 军 公安分局局长

 

           孙世勇 消防大队大队长

 

           高海洋 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建闽 工商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文教局刘丽英局长兼任,负责全区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的总调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职责。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文教局:履行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负责汇总无资质园总体情况,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机构依法下发停办通知书,负责对无资质园整改督查,根据《吉林省幼儿园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为具备条件的幼儿园颁发办学许可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联合执法行动。

 

  经济发展局:根据部门职责,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配合价格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收费监督。配合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联合执法行动。

 

  规划局:负责对闲置或改变用途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整顿,对擅自取消幼儿园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统筹规划,保证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成普惠性幼儿园。配合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联合执法行动。

 

  社会发展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联合执法行动。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为市管街路具备文教局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办理牌匾及门面装饰审批;对市管街路无资质幼儿园户外广告、牌匾和门面装饰进行全面清理。配合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联合执法行动。

 

  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发挥综合治理工作的优势,推动无资质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做好清理整顿过程中信访人的接待和解释工作。配合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联合执法行动。

 

  四街一镇:负责发挥社区网格长作用,发现新举办的非法办园行为,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为辖区具备文教局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办理牌匾及门面装饰审批;对辖区无资质幼儿园户外广告、牌匾和门面装饰进行全面清理。配合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公安分局:负责加强对无资质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对无理取闹、阻挠执法者予以严肃查处,保障联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调度辖区派出所对本辖区无资质园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配合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消防大队:负责对无资质幼儿园的消防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配合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交警大队:负责对无资质幼儿园接送幼儿的车辆检验和驾驶员的资格审验等工作。为具备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核准校车准运证资质。

  工商分局:负责对无资质有营业执照幼儿园的超范围经营行为予以查处取缔。配合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到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人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朱重协调配合。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密切配合,在清理整顿的各个环节,积极主动、充分有效履行各自职责,不回避、不观望、不推卸,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清理整顿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扎实稳步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三)落实长效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四街一镇在日常排查时,要密切关注无资质幼儿园的举办情况,一旦发现有新举办的无资质幼儿园要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要将新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各部门接到相关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对无资质园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