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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14-5449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经开区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24日
标      题: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民生行动计划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12]236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14-5449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经开区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24日
标      题: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民生行动计划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12]236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24日

经济术开发区

2012年民生行动计划

 

2012年,我区民生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第一目标,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施惠民工程、富民工程,全方位改善辖区民生状况,增加百姓福祉。

一、富民增收工程

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努力开发就业岗位,强化创业和就业培训;鼓励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劳动保障监管,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 开发就业岗位5500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4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880人,其中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达143人。

2. 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实现“有一助一”;解决零就业家庭比率达到100%。

3. 大力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5人;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培训100人。

4. 新增就业见习基地7家,为26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服务。

5. 参加第三届中国长春创业博览会系列活动,完成市里下达的创业项目,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对接等任务指标。

6.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1100人。

7. 提升培训层次和水平,以北区失地农民为重点,有针对性增加特色技能培训种类,提高培训对象综合技能和稳定就业能力,其中职业技能培训440人,引导性培训1100人,创业培训110人。

8. 通过推介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培训,落实支持鼓励创业的政策,实现创业促进就业。征集创业项目220个(其中适合大学生创业项目100个)。

9.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96%。

10. 涉及农民的侵权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100%。

主要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发展局、两街一镇

二、社保提升工程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待遇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特别是60岁以上失地农民养老问题。

11. 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

12. 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扩大覆盖面。

13.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伤、养老、失业扩面任务。

14. 继续推进新农合工作,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以上。提高新农合待遇水平,报销封顶线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慢病门诊统筹报销病种由15个扩大到25个。

主要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发展局、两街一镇

三、“大救助”工程

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加大助困、助残、助学等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

15. 加强城乡低保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城乡低保覆盖率均达100%。

16. 开展“万户特困户结对救助”活动,为“万户特困户结对救助家庭”救助500元左右的生活用品。对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进行节日慰问。

17. 为患白血病的低保家庭每户一次性补贴5000元。

18. 给予在乡优抚对象每人每年500元的慢性病补贴。

19. 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服刑、劳教和刑释解教等“三类人员”的特困家庭给予每户500元的慈善救助。

20. 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为年满60周岁城镇无单位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发放奖励资金。

21.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员,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理费用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年封顶线由10000元提高到11000元;对患特殊慢性病的救助对象,年救助封顶线由15000元提高到16000元。

22. 资助3岁―6岁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或残疾儿童入托,每名入托孩子每月补助资金200元。

23. 对新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学生提供助学补贴,低保家庭每生10000元,低保边缘户家庭每生5000元;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新升入高中的学生,按市里规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助学补贴。

24. 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本科3000元、大专2000元、中专1000元的一次性扶残助学金;为新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每年提供本科3000元、大专2000元、中专1000元的扶残助学金;为新考入高中的残疾学生提供1000元的一次性扶残助学金。

25. 落实“复明行动计划”,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开展“人道之光”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活动;为低视力患者免费配用助视器;为聋儿提供听力语言训练;为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发放轮椅。对拥有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相关规定的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辆每年补贴200元。

26. 将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范围由低保户扩大到低保边缘户;免费为肢体残疾人家庭卫生间进行无障碍改造,免费为盲人和聋人家庭发放无障碍用具。

27. 扶持盲人按摩机构发展,为盲人开办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按摩机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00元。

28. 依据《诉讼费用收费办法》,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问题。

主要责任部门:社会发展局、法院、稳定办、两街一镇

四、住房保障工程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重点解决低保、低保边缘无房户的住房需求;继续高标准建设回迁楼;扎实推进“暖房子”和“老、旧、散”小区改造工程;完成历史遗留产权办理后续工作。

29. 继续建设回迁楼,启动建设南区一期、二期、北区安龙村共计43.5万平方米回迁楼;续建“兴隆丽景城”C区、金钱二期共计31.7万平方米回迁楼;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1万平方米。

30. 继续实施“老、旧、散”小区改造工程,重点打造经开三、四、五区和海口小区,翻建小区道路和方砖、进行绿化、封闭、修复和粉刷围墙、增设健身器材、修复休闲景观、增设监控;对六区、七区等供热管线进行改造;对七区、 新开河小区、 乐东小区、 汇成家园、临河风景苑回迁楼进行防水大修,改变陈旧小区面貌,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31. 继续实施“暖房子”改造工程,对经开三区、 四区共计46万平方米进行建筑节能、供热管网改造,有效提升居民房屋保暖效果。实施“洁白楼道”工程,对已完成“暖房子”改造的住宅楼道墙壁进行粉刷。

32. 对弃管楼继续推行街镇指导、社区参与、业主自治、有偿服务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或采取自治形式管理,规范小区物业管理。

33. 在2011年工作基础上,全力做好历史遗留产权办理工作。

34. 积极办理回迁楼和公益事业用地手续;加快民生项目征地工作;继续推进城镇住房分割登记工作,三环路以外城镇住房分割登记率达到90%。

主要责任部门:建设发展局、国土资源分局、两街一镇

五、文教惠民工程

落实各项教育救助政策,加大教育事业投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5.优化教育布局,均衡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新建62中学,续建金钱小学。

36. 对新农(高家)小学、分水小学进行翻建。

37. 在金色家园回迁小区内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

38. 为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和省教程教科书、作业本和校服;为农村学校发放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

39. 实行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零障碍”,保证其就地、就近入学,为返乡农民工子女就读、续读提供便利。

40. 建立校车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学校校车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现象,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41. 积极组织参加2012年长春冰雪旅游节暨净月瓦萨国际滑雪节系列活动;开展第十届文化艺术周系列活动;按照长春消夏节组委会的要求,组织第六届中国长春消夏节系列活动;开展第三届“经开杯”羽毛球比赛。

主要责任部门:文教局、建设发展局、交警大队、两街一镇

六、健康服务工程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提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42. 为福临家园和一个回迁小区各安装一套健身路径,便于居民休闲健身。

43. 免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妻分别进行男性“11”项、女性“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育龄妇女开展“三查三落”;为使用药具妇女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44. 实施农村孕产妇补助项目,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每人补助600元;对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医疗救助。

45. 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管,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增加基本药物品种,提高新农合基本药物门诊报销比例,保证和满足老百姓基本医疗需求。

46. 全年各类重点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7. 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免费接种14种免疫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开展计划免疫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接种门诊达标率100%。

48. 免费为动物养殖户开展两次防疫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社会发展局、文教局、两街一镇

七、公共环境提升工程

加强道路整修,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打造具有经开特色的精品街路;提升水、电、热供应和服务水平,为百姓提供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创造绿色宜居新城区。

49. 新建合肥路(自由东路-南区丙七路)、南区丙六街(长石公路-长吉南线)、南区丙七路(自由东路-合肥路)、武汉路(东环城路-沿河路)、合肥路(沿河路断头路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方便居民出行。

50. 实施道路维修工程,对相关路段进行大修、中修、小修。

51. 实施街路绿化工程,根据园区建设及环境提升需求在相关路段新植乔木、灌木、绿篱、模纹、地被植物等;对建成区重点街路进行绿化改造、提升。   

52. 实施街路及广场彩化工程,对洋浦大街、卫星路、南湖大路等重点街路、广场、公园和重点街角等进行彩化,美化市容市貌。

53. 实施路灯改造工程,在福临、锦绣小区间道路、金色家园、兴隆丽景A、B区等相关街路新安装路灯;对金川街、武汉路等区内相关路段路灯进行改造,提高照明亮度,提升夜间出行安全度。

54. 实施亮化工程,对世纪广场、经开政务中心周边等进行亮化改造。

55. 实施方砖铺设工程,在洋浦大街(自由大路―吉林大路)、珠海路北侧(仙台大街―会展大街)、昆山路(东环城―临河街)等7个路段新铺设方砖;对中山大街等道路的方砖和边石进行修复,方便周边小区居民出行。

56. 实施污水管线翻建工程,对珠海路(仙台大街-临河街)、成都大路(良辰工艺园―佛山大街)、昆山路(临河街-仙台大街)等相关路段的污水管线进行翻建。

57. 续建北区污水处理厂。

58. 提升水、电、热供应和服务水平,实施南区丙六街DN300(长吉南线-长石公路)和合肥路DN600(新开河四路-长石公路)供水设施配套建设;实施经四10Kv联网工程供电配套建设;实施供热工程,包括热源建设、新建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和供热管网及换热站改造。

59. 在兴隆山老镇区续建中山公园,在西部地块实施金钱沟河道治理工程,打造绿色宜居的生活环境。

60. 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在相关路段安装信号灯、电子警察,完善交通标志牌,进行道路标线施划等,方便居民出行,保障道路行车安全。

61. 通过新建、划拨、回购等方式解决全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新建泰山路等7个社区用房,计划购买6个,待建1个,待拨1个。

62. 继续做好75条街路、3个广场、4座桥梁的清扫保洁以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等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建设发展局、社会发展局、环卫处、规划局、国土资源分局、拆迁办、国资办、两街一镇

八、安全保障工程

强化消防、生产安全隐患排查,严格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防治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3. 加大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测检查,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监督覆盖率达100%,五病调离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

64. 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动,开展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学校食堂等专项整治行动。

65. 重大信访隐患排查率达到95%;重大信访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市长公开电话反馈率、办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100%、95%、85%。

66. 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重特大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出市政府下达的死亡指标。

67. 实现24小时治安巡逻,提高夜间街面见警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大对重大有影响案件的侦破力度。

68.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消除火灾隐患,保持全区防火安全形势稳定; 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公益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9. 规范停车秩序,对仙台大街、南湖大路、洋浦大街、北海路小学、珠海路、临河街等主要街路,国商、中东大市场、北方市场等商业网点,人流密集场所规范静态停车秩序,保证群众出行通畅。

70. 继续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全区中小学校都由责任心较强的民警联系,实行“一警包一校”,落实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使学生家长放心,保护师生交通安全。

主要责任部门:社会发展局、建设发展局、稳定办、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两街一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