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经技管[2008]173号
机关各部门、两街一镇、各直属事业单位、驻区各机构: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经
2008年
6月
13日
第8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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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六月二十
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项特殊民生工程,是一项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社会和谐的政治任务。为切实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按照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开发建设的特点,农村泥草房改造以原地翻建和拆迁安置相结合,根据调查核实的泥草房改造数量,制定年度计划,分期分批完成泥草房改造翻建工作任务。根据省、市政府确定的今年我区要完成133户农村泥草房改造的任务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经调查,我区现有泥草房658户,其中东方广场街道332户,兴隆山镇326户。根据省、市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完成泥草房改建、翻建工作。2008年计划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133户(含困难户15户),兴隆山镇政府45户(其中困难户8户),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88户(其中困难户7户)。
2008年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
| 项 目
单位名称
|
总户数
|
其 中
|
| 困难户翻建
|
拆迁安置
|
| 兴隆山镇政府
|
45
|
8
|
37
|
| 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
|
88
|
7
|
81
|
| 合 计
|
133
|
15
|
118
|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行民建公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搞强迫命令。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村贫困户、低保户、重点优抚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等困难户泥草房和危倒房的改造,兼顾对生活条件刚刚改善而又并不宽裕农户的扶持。
3、科学规划,节约高效的原则。按照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村屯合并,科学制定农村泥草房改造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开发区开发建设的特点,新建和拆迁安置相结合,新建以就地翻建为主,节约集约用地,保证耕地面积不因泥草房的改造而减少。改造农村泥草房,必须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建设标准,力求经济实用。
(四)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农村困难户的界定和补助标准的确定,必须严格履行个人申请、村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街(镇)审批、报区社会发展局备案的程序,坚持标准和条件,防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改造范围
根据我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我区农村泥草房重点是兴隆山镇玉米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完善以外的远期开发的村以及东方广场办事处高速公路以外的村。
四、建设标准
新建住房要符合村镇规划,一般为砖瓦结构,鼓励采用就地取材和新型节能保温建筑材料。根据现阶段我省农村户均住房面积和结构,此次泥草房改造总体上按户均
60平方米
左右安排,困难户户均不少于40平米,应通过联建的方式适当控制建设标准,提倡旧房改造。
五、补助标准
农村泥草房改造资金应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帮扶,实行多渠道筹措的原则,省级补助资金总体上按户均3000元安排,其中,困难户原则不低于6000元。我省、区按1:1筹措专项匹配资金。
政府补助金的使用,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困难户泥草房改造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入户调查核实和村民主评议,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经街(镇)政府审核,报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办公室确认。
六、资金渠道
1、一般户由区财政局单独列支(拆迁安置的不予另行补助),困难户从慈善款中解决。
2、困难户发展生产、外出务工、亲友帮借等自筹资金。
3、部门包保、帮扶和社会捐助资金。
4、困难户建房借贷资金。
七、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按照区农村泥草房改造方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调查、统计和组织建设的职责及各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加强领导,
2、精心组织,确保落实。结合实际,街(镇)制定切实的实施方案,并将区里下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明确到每一户。确保计划单列、资金重点保证,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3、强化督查,搞好验收。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办公室定期调度、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建立通报制度,年终进行检查验收,并作为考核各相关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
4、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农村泥草房改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在推进这项工作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培育典型,总结新经验。
八、重点工作
1、做好泥草房改造规划和村屯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全省试点工作会议的要求,本着科学规划、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即:对困难户和一般户,都要根据实际,区别不同情况,优先扶持积极性高、基础相对较好的农户,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
2、做好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做好农户的思想动员,引导农户发扬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生活条件。
3、做好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在鼓励农户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区政府要积极筹措安排资金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区财政部门对农村泥草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积极研究资金管理和运行的具体方式。
九、成立专门组织机构
成立经开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筹、监督、协调、指导全区泥草房改造安居工作。
组 长:黄文华
副组长:王绍川、陈德新、林崇哲、孙洪建、郭放、曹臣(常务)
成员单位由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规划局、土地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拆迁办、兴隆山镇政府、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曹臣,副主任陈巧敏,负责改造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
十、工作分工及责任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工作分工如下:
1、社会发展局:牵头做好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对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泥草房改造工作任务,组织两街一镇进行核查、落实泥草房改造各项工作任务。
2、兴隆山镇、东方广场办事处:组织核查、汇总现有泥草房户数,会同土地、规划部门,在列表或图中具体标明泥草房实际情况,并建立人员房屋登记表。
3、规划局:按照分区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未来二年对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安排,协同国土分局、兴隆山镇、东方广场办事处,规划相应的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布局。
4、土地局:按照土地规划和未来二年对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安排,确定区内农村泥草房安居建设的开发用地,并会同规划局、兴隆山镇、东方广场办事处核定区内泥草房的现状,规划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5、建设局:按照规划、土地局规划,总体组织、协调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
6、财政局: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扶持政策的指导意见,统筹补贴预算,并逐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7、拆迁办:结合未来两年省、市对泥草房改造的要求,统筹解决开发建设拆迁泥草房回迁安置,详细统计数字,报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办公室统一汇总。
8、经济发展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9、行政执法局:参与现场踏查及民房审批相关工作任务。
10、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