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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07-0419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经开区
成文日期: 2007年01月09日
标      题: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07]9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1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07-0419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经开区 成文日期: 2007年01月09日
标      题: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发文字号: 长经技管[2007]9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1月09日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有关部门、两街一镇: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已于 200716经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00七年一月九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 年1 月11 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要求,根据民政部、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完善社区功能,发挥社区服务民众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撤村建居后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全区社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1、加强社区建设是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切实保障城市居民民主权利

2、大力推进在党组织领导和政府指导下的社区民主自治。依照宪法和法律健全社区民主制度,切实保障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权利。切实尊重和保障社区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006年社区(村)调整的社区干部依法参加2007年全市社区居委会第三次换届选举。

三、加强社区功能建设,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发展

3、加强对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维护社区治安稳定。建立社区民事纠纷民事调解机制,维护社区居民团结。维护社区内公共设施,保障社区公共安全。加强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组织居民及驻区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培养社区居民环保意识,建设生态型、环保型社区。

4、发展社区公益事业。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活动为载体,加强社区文体、娱乐设施建设,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精神生活。发展社区教育,开展以文化、科技、法律、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扶持帮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5、社区服务深入开展。配合政府做好社会公共服务。开展面向社区困难群体的救助服务;强化社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就业再就业咨询、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六位一体(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综合性服务。鼓励驻社区单位按“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将文体、娱乐、教育等服务设施以无偿或低偿的形式向社区居民开放。

6、协助政府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根据政府的要求,协助政府做好社会保障、低保及退休和失业人员的管理、就业安置、城市管理、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及社会治安管理等行政辅助性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中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社区发展创造条件

7、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投入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利用两年时间,通过计划新建或购置、租用、开发商提供等多渠道解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不足的问题。

8、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每个社区要配备微机电脑一台,服务软件使用标准,逐步实现全区社区信息网络化。

9、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主要功能。随着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不断完善,社区要按其功能需要,科学设置办公议事、公益服务必要场所和设施,并保证其有效利用。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必须具备以下主要功能:有党组织办公室及社区居民代表民主议事场所;有社区综合办公室;有社区警务室;有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有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有以电脑为主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能满足社区工作要求的其它必备的办公设施,社区办公经费将参照机关干部根据社区工作人员人数,区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使用。除上述功能外,也可根据居民的需要,增加阅览室、健身室、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等其它辅助设施。

10、由管委会投资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产权归管委会,使用权归社区。其采暖费、养护费由区财政列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挪用。社区居委会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从事赢利性商业活动。

五、加强社区工作制度建设,实现社区工作规范化

11、从社区管理、服务的实际出发,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活动制度,社区居委会及其下属各委员会的议事及工作制度。建立社区各项业务工作管理制度,社区工作者自律制度,社区业务操作规程及社区业务工作档案,推进社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加强社区组织队伍建设,为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2、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各社区要根据党员人数成立相应的党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组织员,做好社区党员登记,并积极开展主题活动。20076月底前在完成南区9个村的撤制后,基层党组织工作要转移到社区,健全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13、健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依法推选社区成员代表,切实保障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依法履行制定社区章程和制度,选举、监督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干部,决定社区重要事项等职责。

14、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监督下开展工作,依法履行社区管理、监督、服务协助政府管理等职责。

15、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依照法律程序,选聘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到社区居委会工作。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切实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16、管委会及其所属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要尊重社区居民的意愿,支持社区居委会履行其工作职责,社区居委会要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政府的指导。

17、管委会要把社区建设资金、社区办公设施修缮养护经费、社区办公经费及社区工作者报酬补贴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18、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支持社区建设和社区公益事业发展,尊重社区管理,努力创造各种有效形式为社区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优化社区建设环境。

19、积极开展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建设标准和建设水平,大力开展创建示范社区活动。

 

00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