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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81MB1631103K/2023-44623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标      题: 公主岭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索引号: 11220381MB1631103K/2023-44623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标  题: 公主岭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主岭实际,研究拟订医疗保障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国家和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配套建设有关工作。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直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全市城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部设置机构 

 
公主岭市医疗保障局设5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支部。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王慧新

办公室电话:0431-76280055

经办中心办公室:0431-75069903

异地就医报销业务咨询0431-75069913
 
参保缴费业务咨询:0431-75069918

生育险、照护险业务咨询0431-7506992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邮政编码:136100
办公地址:公主岭市正阳东街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