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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司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10-18    点击数: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公主岭市司法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的电电子版可在公主岭市政务大厅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公主岭市司法局政治处联系(市政府五楼西侧),联系电话:04346215341

     一、概述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契机,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我局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行阳光政务、提高执政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吉林省政务公开条例》及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办公室按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设在局政治处办公室。由局一把手负总责、把总关,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了专门人员负责编制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到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严格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我局着重制定了四项工作制度:一是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并将其纳入到年终工作考核当中来,对不按《条例》办事的行为进行曝光和问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惩戒,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组织《吉林省政务公开条例》学习宣传

  我局在组织学习《吉林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时,注重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对《吉林省政务公开条例》和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做好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理解《条例》中提出的“三个转变”,即公开的性质由过去单方的自主承诺公开向依法强制公开转变;公开范围由过去公开办事制度为主向公开政府机关所掌握的可以公开的大量信息转变;公开的方式由过去的单一性向多样性转变,坚持把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贯穿于信息公开的全过程,不断完善整个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我们对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基层司法所管理、法律援助工作、刑事解教工作、司法鉴定、组织人事、财务收支、行政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归纳出各项内容进行公开,其中政策法规类数量占总体的70%,业务管理信息类占20%,规划计划类信息占1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包括部门介绍、内设机构、领导介绍及领导讲话。

   2.法规文件类。包括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3.发展计划类。包括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年度总结及计划、重要工作、活动的实施计划。

 4.工作动态类。包括本部门日常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队伍建设、重要活动安排部署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政务公告公示。

   5.财经类。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6.行政执法类。包括本部门一个行政许可项目和六个行政执法项目的法律法规依据。

   7.公共服务类。包括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有关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有两个:一是市政府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由我局设立的办公室查询电话,还提供咨询、投诉等便民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二)改进措施

   1、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3、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点抓好网上咨询、电话投诉等服务功能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