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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0    点击数:

公主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公主岭市政府有关贯彻意见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基本工作情况

  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主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截止到2012年底,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公布了相关联系方式。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进行。

(二)完善公开程序,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以公开为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的三类处理,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三)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项办事程序做到了上墙公示;运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导航栏下的“药监局”栏进行了概况信息、职权公开、自由裁量权公示、统计数据、法规公文、办事指南等信息的公开发布;公布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及时答复群众的食品药品相关问题。同时,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开展宣传,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2年底,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153条。 在省政府及省药监局网站上发布信息16条。在其他报纸上发布4条。公开的信息都是根据活动或政策及时发布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局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等信息的公开列入局务公开,我局每年经费预算、决算均通过局党组会讨论决定;每季度及时将财务费用开支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于内部政务栏公开。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利用公主岭市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政务公开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客观公开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不仅让公众从中了解我们的工作情况,提高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度和认知度,还获得相关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信息,增强了饮食用药安全消费意识。同时,通过政务公开栏,把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内容上墙,方便公众随时查询和行政相对人办事,并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工作规程,建立了奖惩制度,规范受理行为,工作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正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社会、市民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在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上速度还不够迅速,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规范和健全。

()改进措施

1、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信息发布,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准确。

2、加强学习宣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处理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快建设办公自动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

4、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监督,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