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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  

工作的实施办法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财政所(分局):  

   为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吉政发20153)、《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吉民发201846)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救助对象和范围  

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了解火灾所造成的家庭损失、车祸的治疗费用及赔偿情况、突发重大疾病的住院治疗费用情况、及其他特殊困难情况的损失程度,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给予救助。支出型救助。各乡镇(街道)要计算申请人家庭本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本年度家庭支出包括家庭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等。通过对比上年度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救助金额。对于花费金额较大的,乡镇(街道)可上报公主岭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一事一议”的救助方式予以解决。  

对于在春节以及冬季取暖期间,各乡镇(街道)为确保困难群众顺利过节过冬,发放给城乡困难群众(含已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但尚未发放救助金的困难群众)的一次性临时补助金(已享受取暖费减免的不享受取暖补助金)作为急难型临时救助予以实施和管理。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有关规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价值按人均市场价值不超过24个月当地低保标准掌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救助审批程序   

对于急难型救助,要注重提高救助时效性,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对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发生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经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人员核定无误后,可给予一次性急难型临时救助。在急难情况缓解后,再行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对于支出型救助,要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对申请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成员、特困人员,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                             

通过政府授权方式,将临时救助审批和发放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救助额度超过一般救助标准,需要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实施的临时救助,乡镇(街道)报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联席会议审批。  

三、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分类细化救助标准。原则上全年累计救助不得超过2次。  

急难型救助标准。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造成突发困难的,每人每次救助标准不超过1000(1000),具体金额由乡镇街道根据困难程度自行确定。对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发生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原则上每户每次救助金不得超过1个月城市低保标准。  

支出型救助标准。因生活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每人救助标准不超过我市6个月(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支出型非低保家庭本年度家庭在医疗、教育等自付费用支出大于上年度家庭收入且未达到二倍的给予1-2个月的救助金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给予3-4个月的救助金额。三倍以上的可救助5-6个月救助金额。支出型低保家庭根据支出金额和实际困难情况给予1-6个月的救助金额。  

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一般标准的,可上报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通过“一事一议”的救助方式予以解决。具体发放额度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上根据资金承受能力和救助对象困难程度研究确定。  

四、救助方式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发放临时救助金(包括社会化发放和现金发放)、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等多种救助方式,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作用,不断提升救助效益。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可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的方式,提高救助精准度,也可通过直接发放现金或实物的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  

各乡镇(街道)要规范实施“一事一议”,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内,由公主岭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或受委托的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根据临时救助事项涉及部门和救助金额大小,召集直接相关救助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业务主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会商确定特殊救助个案的综合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形成会议纪要后执行。临时救助事项仅涉及市民政局的,由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后执行。  

五、制度衔接  

加强临时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充分运用好“转介服务”,使临时救助与相关制度、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物质帮扶与救助服务密切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增强救助效能。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且尚未纳入相应制度保障前,可给予临时救助。对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也应给予临时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衔接,鼓励引导慈善组织建立专项基金,科学规划、设立救助项目,承接政府救助之后转介的个案,形成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合力救助。  

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可根据当地实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威信度高、口碑好、管理规范的合法社会组织、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参与临时救助管理服务工作,要研究制定适合当地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的目的、范围、主体方法、时限、要求和检查验收等具体内容。同时,要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时限,强化工作条件和管理手段,既为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夯实制度基础,为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创造有利条件,既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又要提供发展的空间,努力形成“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  

六、乡级备用金制度  

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临时救助备用金是指每年年底前,由市财政局会同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当年常住人口数、临时救助人次数及临时救助资金支出规模等因素,核定各乡镇(街道)备用金额度,并拨付乡镇(街道)用于下年度日常急难救助的资金。临时救助备用金不足的,乡镇(街道)可随时向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申请,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追加资金;年底临时救助备用金结余的,结转下年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使用,市财政局应会同市民政局制定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办法,明确具体规定和要求,并对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工作措施  

1.要强化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加强配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推进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市委和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要求,将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合理确定权重。  

2.要明确部门责任。市民政局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指导乡镇(街道)规范组织实施临时救助。市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和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对临时救助的投入原则上只增不减。  

3.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临时救助审批的监督管理,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因主观故意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临时救助发放档案,自行保存。要大力宣传20144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务的行为),明确救助对象法律责任,对虚报冒领骗取临时救助金的救助对象,一经查实,要依法严肃惩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  

4.要建立容错机制。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偏差或探索创新、先行先试造成工作失误的,从轻、减轻或免予追责。  

5.要深化急难救助。准确分析和把握社会救助形势,不断深化对“救急难”工作的认识,强化“救急难”意识,认真谋划推进“救急难”工作。以加强部门协同推进资源统筹、提升救助效益为重点,认真评估、总结“救急难”工作经验和模式,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综合救助能力,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各类重大急难问题,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公主岭市民政局    公主岭市财政局  

   

                                                                                2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