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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公主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公主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ngzhu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两种形式。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话:0434-6539007,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00―16:30;夏:8:30―11:30,13:30―17:00)。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产生之日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时限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公主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01号

  办公时间:冬:8:30―11:30,13:00―16:30;夏: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4-6213439

  传真号码:0434-6213439

  邮政编码:136100

  电子邮箱地址:gzlsjjj@163.com

(三)申请的提出。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填写后通过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进行提交。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到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下载《公主岭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认真填写。如个人申请,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提交;如企业申请,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同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提交。

  2、当面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以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申请,请在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下载《公主岭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认真填写,请将邮件主题改为“政府信息公开”字样。如个人申请,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一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提交;如企业申请,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子版、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一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提交,并及时通过咨询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

(四)申请的受理。

  本局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即“一事一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此外,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后,按规定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监督部门投诉。

 

   附件:公主岭市工信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主岭市工信局

   

  

  

  

  

  

   

公民

  姓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其它组织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人电话

   

 邮    编

   

  电子邮箱

   

    传    真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尽量详细,如制作政府信息的单位名称、标题、文号、年份、正文关键字、主要内容等)

   

  所需信息的载体形式

  □纸质   □光盘   □磁盘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请直接提出需求

  所需信息的用途

  (尽量详细,写不下可另附页)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不申请

  □ 申请

  获取信息的方式

  □ 传真        □邮寄 

  □ 自行领取   □电子邮件

   

   

   

   

   

   

   

   

  公主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