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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8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总结。现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1111日至20111231日,电子版可在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局门户网站(www.gzlgtzy.gov.cn)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地址:光明路1257号,邮编:136100,电话:6295458,传真:6295458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51日起施行。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为了推进和规范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配备了工作人员专门负责。

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精神,我局编制了《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公主岭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发布包括本局的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规划计划、通告公告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一年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我局不断完善以门户网站为主体,以档案查阅、社会宣传和信息简报为补充的多途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做到动态信息每天更新,重大信息实时更新,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类办事项目和结果都及时在网上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201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对外主动公开和更新信息量共计3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数量及办理情况:2011,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3人次。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二是涉及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或其他不宜对外的内部事项;三是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政府信息;五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充实。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宣传教育,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国土资源工作情况,加强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国土资源信息的安全。四是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