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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加强基础建设。

年初,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重新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明确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并配备了工作所需的场所及设备。

(二)完善制度,确保规范运行。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新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社会评议监督、公开责任追究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规章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保密“自审、送审、终审”三审制度,提高了实效性及可操作性,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使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三)创新举措,丰富公开形式。

加快我局外网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强化政务大厅我局窗口建设和管理,不断拓展大厅服务领域,规范政务大厅人员行为。

(四)突出重点,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信息公开形式、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提出明确要求,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主岭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到目前我局未收取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0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六、存在问题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但与《条例》和省、市要求以及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2009年我们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

七、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工作重点,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功能。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理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明确责任,形成高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快我局门户网站建设。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针对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