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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6    点击数:

     按照《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4号)和《公主岭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公政办发〔201641号)文件要求,市安全监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完善“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适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不断完善“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市安全监管局全面制定和公布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共计四大类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好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2016年,市安全监管局按照规定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存在信息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在网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网民网上咨询信息少,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部署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针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被动应付等现状,进一步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信息公开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2、进一步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以后会通过微博、微信等方面等进一步加大宣传,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能及时收到社会各方面的回音。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