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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苇子沟街道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12-30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588号)和《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街道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及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要内容任务及责任

(一)公开的内容。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及主要政务工作情况。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重点公开内容:

1、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如征、租用土地的费用及补偿标准等。

2、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其进展情况。诸如建设工程及街巷硬化等环境建设工作,要及时通告推进情况,公开工作责任人。

3、乡村财政、集体资产收支及审计理财结果。

4、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

5、计划生育政策,包括计生奖励和计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6、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

7、社会保障情况。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和标准、各种困难补助均张榜公布,防止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8、合作医疗补助的公示。

9、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10、党政主要工作的计划、总结、应急预案等。

(二)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为使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街道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卫东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

薛国庆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公开工作,负责纪检、财税、审计、党务、机关管理、招商引资、监督、督察工作等信息公开工作

李建平  街道副主任  负责农业、民生、文教卫、交通、安全生产、食药安监、统计、社保劳保、经济建设等信息公开工作。

成员单位有办公室、组织、纪检、监察、宣传、信访、农业、工青妇武、财政所、经管站、6个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孔庆辉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统一设立举报电话0434-6214927,接受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限时纠正,并跟踪督查,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业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府在公开形式上,要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继续通过公开栏、会议、农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要充分利用市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合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及时发布相关政务信息,推进网上政务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程序。在公开程序上,首先要对机关、各村、各有关站所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请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检查,一抓到底。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按照经常性工作长年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要求,根据公开内容统一规定公开时间。临时性的对外或对内公开事项中,明确要求公开时间的按要求执行,确保产生信息能够及时发布。

(四)政务公开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建立工作流程图,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评议的范围。组织党风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