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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大岭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1.履行主体责任,区镇合力推动党旗定向。深入贯彻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纳入区镇整体目标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非公党建“双承诺”工作,建立区镇村三级党建工作台账,促完成承诺37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查办督办,中央巡视组、省巡视组以及市巡察组交办件,均按要求办结。党(工)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主动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基层讲党课32次,召开主题宣讲活动36次,开展党建调研15次。区镇全年共召开定期议党会议4次,专题议党会议30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党委会34次。圆满完成镇、村两级换届选举工作,15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一肩挑”,大岭镇新一届党委班子成员全部满票当选。

2.深化主题教育,区镇同步筑牢初心使命。多举措丰富党史学习课堂,提升党员干部干劲,组织区镇党员干部56人到四平市重走红色路线,开展红色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史教育培训及知识竞赛50场,观看红色影片2场,受教育人次达785人。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中践行党员干部初心使命,共修复路桥43处,引进长春热电供热公司为300余户居民解决供热不达标问题,为56名困难学生捐资助学3万元,解决君子兰基地供电等37个实事项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迫切解决的难题22;精准服务“一老一小”办实事,开展“大走访”活动,满足群众“微心愿”142项。在迎“七一”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中斥资20余万元营造庆祝建党百年的热烈氛围,组织召开全镇大型文艺汇演和秧歌大赛,参与人次1000余人,召开“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颁发活动,颁发纪念章72枚,联合市曲艺团为老党员送去文艺汇演5场,与老党员共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为25名困难老党员送去慰问金。召开“大岭区镇非公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表彰大会”为10名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个先进党组织颁发证书和奖杯。

3.强化工作保障,区镇同欲夯实组织基础。强化阵地建设,全力实施村部提升改造工程,投入1000余万元,新建村部2个,改扩建13个。全市第一个完成“土地清收”和“林地清收”工作,共清收土地566.4公顷,林地28公顷,收缴金额464.41万元,村集体经济均达到20万元以上。大力推进党建“365”工作,健全区镇村网格化管理,村支部全部制定“三长”工作制度,调整中心村党委7个,非公党建联系点4个,在环境整治、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改造建设大岭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770平方米,设有20服务窗口,现已全部对外开展服务。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42次,组织全员核酸检测2次,全市率先完成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疫苗接种率达100%。落实非公党建经费50万元,调整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16个,企业党支部做到应建必建。完成成都领达、福泰厨具等4个高标准党支部阵地提升打造建设,实现党组织在非公企业“双覆盖”

4.坚持精准发力,区镇同频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千村示范”和典型村打造工作,以黄花村支部为典型带动农业项目规模化,村屯环境标准化,黄花君子兰花卉养殖基地全年销售额突破亿元。精准开展扶贫工作党员干部对接帮扶,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实现持久脱贫,永不返贫的目标。加强乡村综合治理投入200余万元组织开展专项环境治理15场,清理垃圾1200余立方米,淤堵河段4.1公里,出动机关干部330人次兴岭路被百姓评为省级最美公路新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处理站2座提升改建污水处理厂2个。着力破解征拆难题,保证重大项目落地,2021年完成6个行政村区域内的征拆工作,完成土地征收150公顷。三合社区搬迁工作陆续完成,全年发放安置房767套,域内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增强。区镇全年完成民生类基础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5.81亿元。工业企业总产值实现10.3亿元,同比增长15.7%;规上企业产值实现6.3亿元,同比增长10.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1亿元,实现财政税收2.218亿元。

5.坚持正风肃纪,区镇同责筑牢廉洁底线。发挥“一把手”示范带动作用。始终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首要位置,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带头整改、作出表率,着力破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大岭区镇党政联席会议2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3次,定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传达市纪委相关文件。组织区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学习5次主动约谈38人、批评教育4人、立案7人、结案5人、了16人下发廉政建设职级监督文件200件镇纪委联合镇党建办公室对新一届“村三委”班子成员开展了专题廉政教育,村支部书记代表作表态发言,起到了提前警示教育作用,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问题清单

1.督促落实党建责任还不完全到位。抓党建工作与抓业务工作用力不够均衡,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时间偏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相对较少,存在着重经济轻党建的现象,对党建促发展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虽然明确了班子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仍存在“点到为止”的现象,职责履行还不够全面,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推动党建工作的传导压力不强,管党治党的合力还有待进一步凝聚,监督指导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对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对党建工作“365”的方法和内容理解不透彻,还停留在表面的字面理解,对于标准化,到啥程度,对规范化,规范到什么标准缺乏深入理解,对六联,统筹差,对五好如何去实现,没有形成系统的思路。对非公企业党支部落实“双向承诺”缺乏创新意识和目标意识,满足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跟不上社会快速发展衍生出的新形势、新任务,创新性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抓党建促发展示范引领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力不够,党建活动与重点工作、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完全找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着力点。村党建活动有的是流于形式,创新党建工作的视野还不够宽阔,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缺乏载体。有些企业党建阵地建设不够规范,有的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生活中,还应进一步扩大。对于典型做法的推广方面还没有做到遍地开花。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还需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是纪委的事,没有站到全局来看问题,简单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没有结合到日常工作中去。在严管干部方面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对个别工作不认真,纪律松弛的同志没有做到及时批评教育,党内监督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好。

剖析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抓党建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方式不活。在抓党建工作上还没有做到“聚精会神”二是对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党建缺乏深入研究,没有贴近党员需求,活动载体创新不够,缺乏吸引力。没能提出党建与业务融合共促的针对性、创新性措施,导致基层党建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对干部要求不够严,传导压力不够,激发动力不足,导致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不够突出四是没有做到完全从群众角度考虑问题,尊重群众首创意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还不够;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浮干表面,没有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缺乏经常性教育和经常性管理的机制,真正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力度还不够。

三、任务清单

1.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党建责任。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2022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安排党建工作实现五抓五建党建工作总体方案,全年召开定期议党会议不少于2次、专题议党会议不少于10次、组织外出考察学习、集中培训不少于12次。持续做好领导干部包保支部联系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着力抓好非公企业党支部建设,在原有11个独立支部的基础上再组建2个独立党支部,提升党建服务发展效能,2022年计划再打造提升三家企业党支部阵地,完成红动物流中心建设,打造“红动品牌”,打造富民大街“红动物流一条街”。

2.坚持理论学习,坚定信仰信念。带头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学习会不少于12次;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书记讲党课”等系列活动不少于3次,依托中心村党委为支部书记和基层党员上党课5;积极组织“党史”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不少于4次;创新学习形式,以远教平台、电视、微信等为主要宣传载体,占领思想阵地。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内容与内涵深入基层与党员共同开展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

3.坚持重心下移,提升党建水平。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高标准打造基层支部示范点2个,在“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打牢党建工作基础。继续通过“选、育、管、用”方式培养20名年轻干部成为骨干力量,增强党建后劲。落实好《党支部工作条例》及“星级评定”工作方案,助力经济发展。落实好“三化六联五好”党建工作法,发挥大岭镇区位优势,不断增强中心党委领导职能。全力引领各村积极领办专业合作社,破解集体经济发展瓶颈,打造集体经济发展典型2个,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在新建成的便民服务中心打造建设500㎡的区镇党建服务中心,发挥阵地作用。

 4.坚持从严治党,增强责任意识。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做到廉政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责任。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基层正风反腐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整治“四风”问题和日常工作中营私舞弊问题,将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应酬活动纳入监管。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批评教育、督促改正,防患于未然。在全区镇内建立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全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不少于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