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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制定《二道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信息的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编排分部门动态、住建概况、政策法规、部门公告、机构设置、审批事项、人民防空、政务公开,共8项。每项政府信息均由索引码、信息名称、内容描述、文件编号、产生时间等要素构成。
二、信息获取方式
主动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级部门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也可以到便民查询点查阅。
  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政府机关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时限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范围,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区政务公开办或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申请的提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二道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关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填写。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级政府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件人处应当填写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的,可以当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长春市二道区网站在线申请平台提出申请,并及时通过咨询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申请地址:
http://111.26.164.51:8081/apply/sqgk/applyform_add.html?depname=%E4%BA%8C%E9%81%93%E5%8C%BA%E4%BD%8F%E5%BB%BA%E5%B1%80&areaid=%E4%BA%8C%E9%81%93%E5%8C%BA
   此外,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中确定的原则和标准执行,并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税〔2021〕16号)要求,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纳入预算管理,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
  (三)申请的受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如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本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行政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监督举报电话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地址:岭东路299号;办公时间:早9:00至晚5:00;联系电话:0431-89155015;传真号码:0431-87937270;监督举报电话:0431-89177997
 
 
 
 
                                                  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