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卫生健康局机关简介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二道区卫生健康局
机构负责人:张立明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4920207
机构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3:30-17:00 冬季8:30-11:30;13:00-16:30
机构办公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70号
机构人员设置:行政编制16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7个,科长5名
部门行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八)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地方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承担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促进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十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医疗保障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部门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医政科(中医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对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监督和协调全区医疗、科研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负责中医药相关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药物政策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措施;开展全区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预警和基本药物价格调查。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拟定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预防保健科(妇幼健康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全区疾病防控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孕产妇与儿童死亡评审、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婚检、助产、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托儿所幼儿园的机构和人员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终审鉴定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隐患排查、联合执法、监督考评制度;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基层卫生健康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全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体系。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六)卫生应急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监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局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管理。统一规划、部署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并考核各成员单位及辖区内组织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农村改厕工作;负责推进卫生城镇建设,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群众性公共卫生监督,组织社会性卫生监督活动动员全民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全区性卫生检查评比,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