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二道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二道区残联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属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

  本单位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公开形式及获取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也可以到便民查询点查阅。

(三)公开时限:

  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时限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残联办公室,办公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643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431-84647158 通信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6435号,邮政编码:130000

(三)申请的提出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填写相关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关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填写。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市政府机关信息查阅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市政府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受理

  本单位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直接答复所申请的公开内容。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