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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二道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要求,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开工,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充、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建立以网上政务公开为主,积极开展其他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对涉及重要环保政策调整、老百姓关心的环保民生问题,积极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围绕办事信息进行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事公开监督评议等公开制度,有效的保障了办事公开的持续推进。根据上级要求,建成信息专栏,并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严格按照规范对涉及环保系统的环评、项目审批等全部实现网上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等方式接受申请,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2022年分局未接到需进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由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政务公开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同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结合六五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公共场所环保政务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制作环保宣传短片在政务大厅及局内LED大屏播放,编发政务公开、环保宣传短信,向市民发送。广泛招募社会及院校环保志愿者,深入社区向市民发放环保宣传册,设置移动宣传展板。充分发挥长春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二道区政府网站、微信长春生态环境公众号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4

0

2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