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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二道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要求,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开工,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充、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建立以网上政务公开为主,积极开展其他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对涉及重要环保政策调整、老百姓关心的环保民生问题,积极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围绕办事信息进行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事公开监督评议等公开制度,有效的保障了办事公开的持续推进。根据上级要求,建成信息专栏,并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严格按照规范对涉及环保系统的环评、项目审批等全部实现网上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等方式接受申请,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2021年分局未接到需进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由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政务公开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同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结合六五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公共场所环保政务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制作环保宣传短片在政务大厅及局内LED大屏播放,编发政务公开、环保宣传短信,向市民发送。广泛招募社会及院校环保志愿者,深入社区向市民发放环保宣传册,设置移动宣传展板。充分发挥长春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二道区政府网站、微信长春生态环境公众号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暂时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