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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9    点击数:
  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2289号,邮编:130031,传真:84951470。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利民为民的重要举措,分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为群众办实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件好事认真落实。2018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安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以便民利企服务举措等信息公开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落实措施,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公开信息。为做好年报的统计、编制和网上发布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分局对一年来信息公开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认真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在互联网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开。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分局公开申请答复率为100%,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二)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依据《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需要信息公开的重要事项列入政务公开全年工作要点,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责任部门,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和发布。截止年底,主动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00余条。
  (三)做好提案办理,严把答复质量关。2018年,按照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市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我局共承办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件,并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满意率100%。
  (四)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群众需求。我局不断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长春二道公安”、“长春出入境”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便民信息、警情动态30余条。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保障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和窗口服务作为考评的要件,树立公安机关执法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分局政工、纪检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和现场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落实、窗口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并立即要求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分局依法公开警方提示10余条,依法公开行政处罚556个,办事表格38项下载数量达5000余次;通过“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等载体,共受理公民个人咨询答复2000人次,答复率100%; 2018年,分局利用“互联网+公安”工作宣传平台,坚持信息真实准确、服务群众及时有效,取得了明显实效。全年平台实名注册人数已达2.49余万人,实名注册率为7.8%,共受理办件申请21102件,咨询件 1865 件,收到群众评价 1864 余条,及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为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公安相关信息,我局在“长春公安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及相关链接等板块。
  2、信息咨询查阅点:我局在出入境管理大队办事大厅及派出所等窗口设置了信息咨询点,2018年共接待公众咨询公安信息4000余人次。
  3、报刊:通过各类报刊向社会公布出入境、户政、治安等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近2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对属于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二)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三)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漏的;
  (四)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与执法活动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的相关公安信息。
  以上情形我局依法免予和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