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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0    点击数: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2289号,邮编:130031,传真:84941767。 
  一、概述
  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作为检验公安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努力营造公开、公正的信息公开环境。 2019年分局以公安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安职能转变、重大活动及成果宣传、便民利企服务举措等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探索创新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落实措施,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强化制度建设,依法公开信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分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组织指导完成年报的统计、编制和网上发布工作,认真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在互联网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开。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分局公开申请答复率为100%,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二)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重点。依据《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列入政务公开全年工作要点,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和发布质量。截止2019年底,各项重点工作依法稳步推进,主动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
  (三)做好提案办理,严把答复质量关。2019年,按照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市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分局共承办二道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都已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满意率100%。
  (四)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群众需求。我局不断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长春二道公安”、“长春出入境”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便民信息、警情动态50余条。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保障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和窗口服务作为考评的要件,树立公安机关执法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分局政工、纪检、督察部门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和现场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落实、窗口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并立即要求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二道区公安分局依法公开警方提示10余条,办事表格38项下载数量达1万余次,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395个;通过“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等载体,共受理公民个人咨询3000人次,答复率100%;2019年,分局利用“互联网+公安”工作,坚持宣传、应用、管理、服务齐头并进,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截止2019年末,平台实名注册人数已达4.99余万人,实名注册率为13.06%,共受理办件申请21354件,咨询件2275件,收到群众评价2275余条,及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为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公安相关信息,分局在“长春公安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及相关链接等板块。
  2、信息咨询查阅点:我局在出入境管理大队办事大厅、二道分局治安大队行政审批窗口及派出所等窗口设置了信息咨询点,立足服务人民,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制度标准化,办事快速化,服务人性化。按照上级要求,将行政审批项目、内容、流程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做到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办事指南标准化,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等事项统一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开,按程序和时限对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受理、审核、发证、备案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积极热情为人民服务,与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大大压缩了各事项的办理时限,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得到了广泛的好评。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业务办理和咨询接待的群众满意率到达100%,全年无投诉现象发生。树立了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2019年共接待公众咨询公安信息5000余人次。
  3、报刊:通过各类报刊向社会公布出入境、户政、治安等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近3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对属于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二)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三)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漏的;
  (四)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与执法活动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的相关公安信息。
  以上情形我局依法免予和不予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发生一起申请行政复议、未发生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经济发展、自身建设、群众实际需求和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开内容和时限上存在着不全面、不及时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三是加强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交流研讨,切实强化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