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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1年二道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二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询,网址(http://zwgk.changchun.gov.cn/ed/edqrmzfndbg/2021j/)。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二道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9177997。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开发区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和公开内容,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现将2021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物流开发区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物流开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为此项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指定办公室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物流开发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2篇报告,2篇预算,1篇工作计划。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网上公开的信息均由相关科室依据政策拟定好,办公室审核把关,交由分管领导复核签字,主要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物流开发区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上传网站的内容。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为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物流开发区印发《条例》下发到各个科室,组织全体干部干部认真学习,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明显提升,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还应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开发区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