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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车载电瓶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针对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车载电瓶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因车载电瓶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防范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车载电瓶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6月末,组织集中整治行动,进而推动各属地、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通过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共同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车载电瓶引发的火灾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1.各街镇、开发区,对本辖区车载电瓶违规充电,特别是对电瓶集中充电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予以告知、制止,并及时通报属地派出所进行查处;同时,对弃管小区和农村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组织建设车载电瓶集中充电点,安排专人巡查看护,从源头消除隐患;

2.区宣传、发改、工信、商务、民政、文旅、教育等各行业部门组织本领域企事业单位对车载电瓶违规充电行为进行自查自改,并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3.区住建局组织辖区所有物业公司对居民区内车载电瓶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排查整治;督促各物业公司大力推广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的车棚,并安装电动车充电管理系统,引导电动车主按照规定停放、充电;

4.区城管局对道路两侧、农贸市场、早市、夜市等重点部位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对车载电瓶违规充电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清理;

5.区市场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对我辖区销售车载电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电瓶出厂合格证情况进行核实,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6.区民政局组织社区网格员,结合“三长”工作机制,对居民加强宣传教育,对违规行为,特别是入户充电的行为进行提醒,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车载电瓶专项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纳入整体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进一步细化方案,部门强化措施,确保抓深抓细抓出实效。

(二)加强宣传,普及常识。要充分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电梯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车载电瓶火灾危害,引导群众购买正规厂家的产品,落实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无人值守或巡查的地下车库等不易及时发现火警的地方充电,消除隐患。

(三)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从源头上预防车载电瓶火灾的发生。区安办将适时派出工作组,采取暗访督察、随机抽查、督查回访等形式,实地督导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履职不尽责、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格通报督办;对发生车载电瓶火灾且造成亡人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24日前报区安办秘书科,615日前报阶段性总结,628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本方案所称的车载电瓶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上的电瓶。

联系人:史宏丹      联系电话:81300772

 

 

 

 

 

                              二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518

关于开展车载电瓶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