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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3    点击数: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此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31日,新增政务公开类信息91条。其中包括:项目审批受理公示29条,项目拟审批公示26,项目审批决定公示31条,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公示1条,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公示1条,环境监察随机抽查情况公示1条,其他类2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者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四)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压实工作责任,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工作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的规范性、信息公开批复时效性不够强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规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保证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