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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点击数:
 朝阳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汇总全局各科室及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zwgk.changchun.gov.cn/cy/qzfzcbm/cyqzfhcxjsj/zdlyjczwgk/)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于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431-85109181;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

一、总体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3年朝阳区住建局紧紧围绕打造“阳光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全力推行政务公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热情服务、优质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依法按时完成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于2024年1月29日之前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局实际,对重点工作责任部门、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目标要求等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推进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显著进展。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监督检查与社会评价制度等,并结合实际指导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以此加强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四)着力创新办事形式、拓宽民意渠道。为真正实现网站由信息发布型向面向公众服务型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和更新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增强。2024年,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考核机制,做到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