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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统计局朝阳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合法、及时、全面公开。截至202312月31日,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1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3条,占比100%。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解读2条、履职依据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申请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更新,不定期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逐项进行排查,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超期栏目进行更新,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四)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最新的规范条例对平台各栏目不断完善,对各类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对发布信息进行自我检查,及时修正错字、病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存在数量还不够多,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问题,2024年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增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切实做好平台维护和信息更新发布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创新主动公开形式,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工作的透明度、公众的理解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需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 年度本单位(本地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