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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朝阳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510928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朝阳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强化机制保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功能,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能及时转发省市有关政策,但政策解读较少;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务公开信息审查有待加强2024年,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抓好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加强对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领域重要政策文件发布管理,主动靠前引导,释放权威声音,让政策从文字走到群众心中。二是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合法合规办好信息公开申请、办事服务咨询等服务,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加强对政府网站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在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两个领域充分发挥民政职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部门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