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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朝阳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朝阳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5109287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的汇总并撰写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根据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具体实际,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为局办公室牵头,并将其列为内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一是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加强政策落实措施的细化,保障群众读得懂政策、会运用政策,使政策执行更加便民。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覆盖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领域

二是加大惠民政策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发布朝阳区后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公示,公开特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公开部门决算资金信息。

三是落实重点领域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公开清单,设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业务专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积极寻求改进方法和措施:一是安排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掌握政策知识和技术能力。二是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