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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4013826370W/2023-47531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标      题: 朝阳区教育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索引号: 11220104013826370W/2023-47531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标  题: 朝阳区教育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朝阳区教育局机关简介
 
  朝阳区教育局是朝阳区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中小学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开展教育与国内外交流工作;宣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
  (四)统筹规划、指导办学体制和办学布局规模的调整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
  (五)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和教育拨款。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度和制订和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指导实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七)指导中小学及教辅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信息技术、国防教育、社区教育、法制教育与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分配的方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及相关的学籍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朝阳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机构负责人:王海丰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85102231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9:00—12:00;13:30—18:00 冬令时:  9:00至12:00; 13:00至17:3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一)党政办公室
  对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理论武装、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统一战线与群团工作等;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行风建设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巡察工作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起草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方针、政策;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机关财务、信息、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局年鉴、大事记、文件汇编等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行政复议、提案和议案办复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拟定全区教育督导的相关制度和指标体系,指导全区的教育工作;代表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相关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校的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电话:85102231  85109245  85109332
  (ニ)干部人事科
  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校长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管后备干部队伍选拔、培养等工作;协调指导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考核及校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出国(境)的报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并实施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办公电话:85102036 
  (三)综合教育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规划、政策、规定;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并实施学前教育工作;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基础教育的学籍管理及公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幼儿园的教职工编制、教育经费投入、幼儿园收费、卫生保健等方面工作。负责全区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招生、就业指导及专业设置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指导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办教育办学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全区民办教育的布局结构;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全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班主任队伍培养、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全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会同有关方面抓好德育队伍建设工作、关系下一代工作;抓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负责与德育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办公电话:850102034  85102037 85109245
  (四)后勤保障科。
  负责编制全区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收费管理;负责本级教育经费拨款及管理工作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有关审计、税务、财务检查方面的协调工作。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城区中小学网点布局管理,负责区属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工作;负责教育应急管理,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受理和督办;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负责安全四防工作;负责系统内法制建设的规划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系统内信访事项的受理和突发重大上访事件的协调工作。主管教育领域的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区属中小学校普及法律法规工作;承担区属中小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各项普法工作;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合工作职责。
  办公电话:851029245  85109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