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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工信局2023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朝阳区工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朝阳区工信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广大工业企业和社会关切,切实保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

健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载体主动公开单位职能、工作总结、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流程,畅通申请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全年,未收公民或社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校两审”制,对网站及新媒体拟公开政府信息,需经局政务公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确保编辑内容符合要求,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建立局政府信息查询窗口,配备相关硬件设施,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查阅工作。

(五)监督保障

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少、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拓展。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我局将在今后加以改进: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公众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知情权;二是按照区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三是加强业务科室协调,依据职能挖掘信息,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各种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本地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朝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1月29